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4日讯 9月14日,菏泽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发布专项行动精品案例。
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菏泽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以最高标准推进专项行动。菏泽市制发《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成员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及时会商案件办理和活动开展等事项,畅通部门间协作配合和对下指导渠道,形成纵横一体的工作合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协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严格依法办案,以最强力度严惩犯罪行为。菏泽市建立案件排查机制,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的以养老名义实施的有关犯罪案件进行摸排、调度,建立案件台账,实行专案专班办理。突出惩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案件,选取两件达到起诉条件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件,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周”活动,集中展示检察办案成果,强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份子,提高广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强化宣传引导,以最实举措推动线索摸排。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接访大厅以及网上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普法作品100余次,及时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努力营造法治宣传、预防犯罪的社会氛围。
推动诉源治理,以最严要求拓展办案成效。菏泽市牡丹区、郓城县、东明县院认真梳理办理的养老诈骗案件,分析研判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4份,促进完善监管。开发区院在依法惩治犯罪、化解风险的同时,联合公安、金融监管、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召开防控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并采取网络监测、线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金融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菏泽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全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好老年人的每一分“养老钱”。
精 品 案 例
案例一:李某华、李某刚等人集资诈骗案
2017年10月26日,李某华、李某刚注册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李某华、李某刚等人组织员工将低价购买的书法作品、纪念币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艺术价值、收藏价值的收藏品,向不特定老年人推销,诱骗老年人购买。李某华等人采取以上手段共向63名老年人非法集资163万余元,关闭公司并逃匿,集资诈骗所得用于公司包装、个人消费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加强对集资款去向的侦查,准确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全力追赃挽损,督促行为人主动退赃退赔,全额追回被害人损失;在办案期间,健全与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防控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排查金融风险隐患,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2022年4月15日,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华等五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艺术品投资专业性强、风险高,老年人应慎之又慎,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推销、宣传,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的“公司实力”,防止落入骗子的套路。
案例二:王某挂诈骗案
2015年3月至2022年3月,王某挂以居住地周边县的农村空巢老年人为目标,冒充老年人娘家村庄的晚辈亲属,以寻找走失的家人为由和老年人打招呼、拉家常、套近乎,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虚构家人治病、摔伤急需用钱等事由,先后对12名老年人实施诈骗,共计人民币2.77万元。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因案件涉及的诈骗事实多、间隔时间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建议公安机关围绕犯罪手段、诈骗次数等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把追赃挽损融入认罪认罚工作,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为老年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从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注重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老年人被骗案高发、频发的情况,向当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老年人大多同情心较强,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日常生活中,遇到主动搭讪、套近乎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在向他人支付、赠送财物时,要予以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闪电新闻记者 郑茂生 王豪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