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如今,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将通讯工具作为犯罪的媒介牟取非法利益。有需求,就有市场,一些人发现“商机”后,就做起了非法买卖微信、QQ等社交账号的生意,殊不知这会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今年4月中旬,曹县公安局魏湾派出所突然接到线索,称有人在曹县多个乡镇大量收购电话卡。考虑到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警方立刻进行了深挖摸排。
警方调查发现,收购电话卡的人是曹县郑庄办事处的刘某,锁定了刘某住处后,办案民警立刻赶赴其家中。现场,民警看到,在刘某的北卧室里面有一台电脑、几十部手机一直在工作,而且发现一个“猫池”设备,嫌疑人刘某正在操作这些设备。
民警了解到,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在网络群里发现有很多人在买卖QQ号、微信号,他也开始学着别人低价收号,然后高价卖出,赚一些差价。
一开始,刘某只是转卖,后来听说注册社交账号利润更大,于是就购买了“猫池”设备自己干,并在网上发布广告帮人注册社交账号。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刘某用200多张电话卡注册了2000多个社交账号,非法获利4万多元。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曹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警方提醒:手机卡、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进行买卖,如果买卖发生严重后果,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