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0日讯 “前两次合作很顺利,钱款打过去之后立马就能提货,谁想到这次钱汇过去了,却始终不见货……”近日,在菏泽市鲁西新区马岭岗镇经营化工产品的乔先生,被一销售化工原料公司的“业务员”骗走124万余元。
乔先生通过微信群结识了自称唐山市某金属制品厂的业务员杜某。2022年5月12日,杜某来到菏泽,乔先生与合伙人跟杜某见面后,双方达成了化工原料购销合作意向。2022年5月27日、6月20日,乔先生与合伙人以每吨6800元的价格,两次通过杜某共购买500多吨乙烷,合计向唐山某金属制品厂账户支付货款390余万元,两次皆顺利取货。
2022年7月26日,乔先生与合伙人再次通过杜某购买200多吨乙烷,但这次杜某给的是个人账户,因为有了前两次的合作基础,乔先生与合伙人没有怀疑,当天就将124万余元货款打进了该个人账户。可是钱付了,货却迟迟提不出来,并且杜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感觉事情不妙,乔先生便向警方报了案。
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马岭岗派出所接报案后,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并及时冻结了嫌疑人涉案银行卡,通过深入侦查和精准研判,成功锁定了2名犯罪嫌疑人,迅速展开抓捕工作。迫于警方压力,嫌疑人杜某、刘某于今年5月份投案自首。
经查,杜某与刘某是河北省廊坊市人,两人是朋友关系,杜某与乔先生结识后,得知乔先生需要购买化工原料,就和刘某商量“做中介”牟利。刘某通过网络搜到唐山某金属制品厂信息后,便与该厂负责人联系,要到了对方公司资质等信息。杜某随后以唐山某金属制品厂业务员身份与乔先生谈合作,因为杜某能提供公司的相关资质等信息,所以前两次双方合作十分顺利。
后来,杜某和刘某第3次与乔先生谈合作时让乔先生将124万余元货款打进了个人账户,这些钱并没有支付给供货商,而是被刘某用于还账、购房、装修和生活开销。
目前,杜某、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4万余元被骗资金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