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11月27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菏泽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政策吹风会,全面解读《菏泽市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据了解,2022年1月17日,经菏泽市政府同意,菏泽市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提交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申报书》。2022年7月14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省16个设区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此,菏泽市组织专家通过认真调研、多次论证、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菏泽市“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菏政字〔2022〕29号)。
《方案》主要内容
为扎实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成果共设置4类24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同时,《方案》提出了16项制度体系建设任务、8项技术体系建设任务、12项市场体系建设任务、10项监管体系建设任务、22项工程项目建设清单,通过任务清单实施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成果,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重视“无废文化”培育,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多元协作,共建共享菏泽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将新增创建15家绿色工厂、3个绿色工业园区、5个“无废工厂”或“无废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以上,新增2座以上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此外,将推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构建秸秆多维度利用体系。到2025年,建设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2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左右,基本建成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储运网络,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方案》还提到,菏泽市将探索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库,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全覆盖。
《方案》为“十四五”时期菏泽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重要纲领性指导,对促进菏泽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宜居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据介绍,目前菏泽市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突显以下优势:
医疗废物处置保障能力加强。菏泽市已建成运行3台危险废物焚烧炉,处置能力可达180吨/天,全市约480家医疗机构,正常情况下全市每天产生医疗废物约15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全满足当前医疗废物产生量。
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全量处理。菏泽市建成运行垃圾焚烧发电厂10座,设计处理能力8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整体运行稳定,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000吨/天,焚烧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保持在100%。
餐厨垃圾处理日趋规范化。菏泽市现有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2家。一是菏泽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位于牡丹区牡丹办事处,处理能力190吨/日;二是单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位于单县城区东北部化工园区内,处理能力100吨/日。
建筑垃圾资源化稳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家,位于菏泽市开发区,设计年处理规模为200万吨(一期项目)。
闪电新闻记者 赵浩天 菏泽报道